在浙江杭州,一家民营书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为社区文化驿站的重要合作伙伴;在四川成都,一场由文化企业主办的国际音乐节吸引了数万观众,而政府则专注于活动审批和市场监管;在北京,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创作活力显著提升,精品力作不断涌现。这些生动实践折射出一个深刻变革:我国文化治理正在经历从政府"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深刻转型。这一转变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对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具有深远意义。
一、职能转型:从"直接操办"到"科学治理"的理念革新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管理体制呈现出明显的"办文化"特征。政府部门不仅制定文化政策,还直接举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甚至深度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快速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文化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和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政府"包办一切"的弊端逐渐显现:文化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市场活力未能充分释放,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是文化治理理念的一次深刻革新。"管文化"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引导,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调控,从"运动员"角色转变为"裁判员"角色。这种转变的核心在于明确政府在文化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制定规则、营造环境、提供保障、监管市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在文化领域,政府应当专注于制定文化发展战略、完善文化政策法规、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而不应过多介入具体的文化生产和经营活动。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这一转变的关键环节。文化市场是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具有灵活性、创新性和效率性等优势。政府应当充分尊重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简政放权、放宽准入、优化监管等方式,激发文化企业和文化工作者的创造活力。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引导文化发展方向,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这种"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是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二、实践路径: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与管办分离的协同推进
推动文化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路径。这三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支柱。
政企分开是基础性改革。长期以来,许多国有文化单位既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又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导致角色混淆、效率低下。政企分开就是要明确区分政府与企业的职能边界:政府负责制定政策、提供支持和监督管理,企业则按照市场规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近年来,我国推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就是政企分开的典型实践。通过剥离院团的行政职能,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创作活力显著提升,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例如,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转企改制后,从"以创作演出为主"转变为"以演艺为核心、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出了《只此青绿》等一批现象级作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政事分开是关键性环节。文化事业单位承担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职责,但不应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政事分开就是要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能关系:政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保障经费投入、实施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则依法依规自主开展服务活动。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行绩效管理、引入社会评价等方式,增强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和效率。例如,许多地方的图书馆、文化馆通过建立理事会制度,吸纳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决策,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
管办分离是制度性保障。管办分离就是要将文化活动的管理职能与具体承办职能分开,避免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府应当专注于制定规则、标准、政策,而将具体的文化活动交由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承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将基层文化活动中心交由专业文化公司运营,通过绩效考核和动态调整,既保证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又提升了服务的专业性和吸引力。
三、深化发展:构建现代文化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型,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文化治理体系。这一体系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制度化的政策法规体系。 政府应当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等制度,为文化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同时,要建立健全文化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格局。 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文化主体的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优势互补的生动局面。
精准化的监管服务体系。 政府监管应当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文化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国际化的开放合作格局。 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应当积极推动文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文化治理的国际化水平。同时,要完善文化走出去政策,支持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转变,是我国文化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转变不仅涉及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更关乎文化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更需要思想观念的深刻转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文化治理新格局,让文化创新创造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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