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在公共文化服务一线的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文化共建共享的真谛。文化志愿者作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从业人员共同构成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双轮驱动。他们既是公共文化的传播者,也是公共文化的创造者;既是文化服务的提供者,也是文化成果的共享者。深入理解文化志愿者在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中的地位与作用,对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共建共享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人才构成:文化志愿者在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中的定位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构成要素包括设施网络、资源配置、服务内容以及人才队伍等多个方面。其中,人才队伍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要素,直接决定着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在传统认知中,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主要指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从业人员,如图书馆员、博物馆讲解员、文化馆干部等。然而,随着公共文化服务理念的不断发展,文化志愿者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志愿者与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从业人员共同构成了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主体。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从业人员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专业力量,他们经过系统培训,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而文化志愿者则以其灵活性、广泛性和群众性,弥补了专业力量的不足,延伸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触角。在浙江杭州,公共图书馆的专业馆员与文化志愿者形成了"专业指导+志愿服务"的协作模式,馆员负责文献资源管理和服务规范制定,志愿者则承担读者咨询、活动协助等具体工作,二者优势互补,提升了服务效能。这种专业与志愿的结合,使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服务更加多元。
文化志愿者的纳入拓展了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边界与内涵。传统的公共文化人才观往往局限于"体制内"的专业人员,而忽视了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将文化志愿者纳入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现了"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主体、享有主体、表现主体"的现代文化理念。在四川成都,一群热爱传统文化的退休老人组成"非遗保护志愿者团队",他们不仅参与非遗项目的挖掘整理,还通过创新形式让传统技艺焕发新生。这些志愿者虽然不是专业文化工作者,但他们凭借对文化的热爱和奉献精神,成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的参与,丰富了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构成,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文化志愿者与专业人员的协同合作,创造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模式与新价值。在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专业人员与志愿者往往形成"专业引领+志愿参与"的良性互动。专业人员制定服务标准、提供技术指导,志愿者则以其热情与灵活性,将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在广东深圳,专业文化工作者设计文化活动方案,文化志愿者则负责具体实施与群众互动,二者分工协作,既保证了服务的专业性,又提升了服务的亲和力。这种协同模式,不仅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更促进了专业文化与群众文化的融合创新,创造了更大的文化价值。
二、共建共享:文化志愿者在公共文化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文化志愿者作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文化共建共享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他们既是公共文化的共建者,也是公共文化的共享者,在参与中贡献,在服务中收获,生动诠释了"人民群众共建、共创、共享文化"的核心理念。
文化志愿者是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与贡献者。他们以志愿精神为动力,通过参与文化服务活动,为公共文化发展贡献自己的时间、才智与热情。在文化设施管理方面,志愿者协助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日常运营,如图书整理、场馆引导、设备维护等,保障了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转。在文化活动组织方面,志愿者参与策划、宣传、执行各类文化活动,如读书会、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丰富了文化服务内容。在文化传承方面,志愿者特别是文化传承志愿者,通过教授传统技艺、讲述历史故事、整理文化遗产,为文化传承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北京故宫,志愿者讲解员每年为数百万游客提供专业讲解服务,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使者;在各地乡村,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农民丰收节""乡村春晚"等活动,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这些贡献,虽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公共文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文化志愿者是公共文化创新的积极推动者与实践者。他们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背景,带着各自的知识、经验与创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为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服务方式创新方面,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善于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动文化服务模式创新。他们设计开发文化服务APP,利用社交媒体推广文化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扩大文化服务覆盖面。在内容创新方面,志愿者结合自身专长与群众需求,开发新颖独特的文化服务项目。艺术专业志愿者为社区居民开设绘画、音乐课程,科技工作者组织科普讲座与创客活动,这些创新服务满足了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在机制创新方面,志愿者参与推动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志愿者"的协同服务模式,提高了文化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在上海,志愿者发起的"文化众筹"项目,通过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支持小型文化活动与项目,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文化志愿者是公共文化成果的平等享有者与受益者。他们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同时,也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与自我价值的实现,享受着文化发展的成果。通过参与文化服务,志愿者拓宽了视野,提升了能力,丰富了生活。在服务过程中,他们接触到多元文化,学习到新知识,结识了新朋友,获得了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研究表明,长期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其生活满意度、社会参与度与幸福感普遍较高。文化志愿者在服务中实现的自我成长与价值认同,是公共文化服务带给人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文化共建共享理念的生动体现。
三、体系完善:文化志愿者与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协同发展
将文化志愿者纳入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仅是对其贡献的认可,更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共建共享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在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中的作用,需要从多个方面着力,促进文化志愿者与专业人才的协同发展。
完善制度保障是基础。要将文化志愿者纳入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制度,为志愿者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要制定文化志愿者服务标准与评价体系,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要完善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交通、餐饮等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浙江等地出台的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为志愿者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值得推广借鉴。
加强能力建设是关键。要针对文化志愿者的特点与需求,开展分层分类的培训,提升其服务能力与专业水平。对普通志愿者,重点开展文化服务基础知识、沟通技巧、安全知识等培训;对专业志愿者,提供与其专业相关的深化培训与交流机会。要建立志愿者导师制度,由专业文化工作者担任导师,指导志愿者提升服务能力。要搭建志愿者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工作坊、研讨会、经验分享会等形式,促进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上海等地建立的文化志愿者学院,为志愿者提供系统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促进融合发展是方向。要推动文化志愿者与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从业人员的深度融合,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服务团队中,专业人员与志愿者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专业人员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志愿者发挥灵活补充作用。在服务项目中,要注重将志愿者的创意与热情与专业人员的规范与标准相结合,创造出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在文化治理中,要鼓励志愿者参与文化决策、监督与评价,发挥其群众视角与基层经验的优势。通过融合发展,构建专业与志愿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新格局。
文化志愿者是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文化共建共享的关键力量。他们与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从业人员共同构成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双轮驱动,在文化服务中贡献才智、收获成长,在文化共建中承担责任、分享成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作用,将这支重要力量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为其提供制度保障、能力建设与发展机会,促进专业与志愿的深度融合。当文化志愿者与专业人才携手并进,当共建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必将更加丰富多彩、更加贴近群众、更加富有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这是对文化志愿者奉献精神的最好回应,也是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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